语言文字办法(语言文字运用技巧)
本篇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1、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国家规定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执行国家颁布的规范和标准。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4、第一条 为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语言文字工作和使用语言文字,均须遵守本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1、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应当依据国家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四条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求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而是要把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三条 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
普通话的一法一条例指的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简介:“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
年10月31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确立和规范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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