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语言分析学派(语言分析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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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哲学的代表人物
伯特兰·阿瑟·威廉·罗素(1872年—1970年),英国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历史学家、文学家,分析哲学的主要创始人。主要作品有《西方哲学史》、《哲学问题》、《心的分析》、《物的分析》等。
所创立的维也纳学派,主要成员有卡尔纳普、O.纽拉特、H.汉恩等。
哲学简介维特根斯坦是语言学派(大约相当于分析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他思想的最初源泉主要来自弗雷格的现代逻辑学成果、罗素与怀特海写的《数学原理》和G.E.摩尔的《伦理学原理》。
贡献他以分析哲学的贡献主要在于,他所始创的数理逻辑成为大多数分析哲学家的主要研究手段,他在语言哲学方面的观点对后来的分析哲学也有很大影响。
同时,分析哲学的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理论,也使得文学批评开始关注语言的意义和用途,从而影响了文学批评的实践。现象学是另一种对20世纪文学批评产生重大影响的哲学流派。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香港及台湾译作维根斯坦,1889年4月26日—1951年4月29日),出生于奥地利,后入英国籍。哲学家、数理逻辑学家。
试论语言哲学视野中的言语行为理论发展评述
1、每一类中的行为都有同样的目的,但具有同样目的的言外行为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言外之力。
2、言语行为之分类 从语言教学的角度关注语言行为,焦点问题是如何操作分类并把它们融人教学大纲之中。许多语言学家和哲学家都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3、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范文 篇1:《试谈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 文化 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
4、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出了大量哲学论述。
5、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语言哲学家奥斯汀(J. L. 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一种语言哲学理论,其基本定义为,“语言的使用不仅可以表达事实,还可以做出承诺、请求、命令等面向行为的话语行为”。
会话分析的主要流派有
话语分析流派众多,根据张德禄教授的研究,话语分析可以划分为十个流派,以下笔者会逐一概述这十个流派 (一)布拉格学派布拉格学派由来自查尔斯大学的马瑟修斯于1926年创立的,其主要理论框架来自于结构功能语言学。
多模态互动分析。以Sigrid Norris为主要代表的多模态互动分析。
随着60年代以后语言学家对语言异质性的认识的加深,社会语言学又发展出交际民族志学、跨文化交际、交际社会语言学、语言社会化和语言习得、会话分析、语言变异研究等学派。
话语文体学指采用话语分析模式以及语用学和话语分析来进行分层的文体派别。它自80年代初以来发展较快。在分析对象上,话语文体学有两点不同于其他文体学派。一是注重分析会话,注重交际双方的交际过程。
语音、语法、词汇及文字这些学科都注目于语言的结构本身,是语言学的中心,有人叫微观语言学。研究语音的物理属性、人类的发音方法、语音感知的生理过程等的是语音学。
【摘要】会话分析是语言学研究中的重要领域。而话轮转换也是会话分析中最具特色的研究方向之一。本文正是从话轮转换入手,借鉴前人对话轮转换制约条件的研究,探讨话轮之间转换的关联点和相关语用策略。
什么是“牛津学派”
1、日常语言学派又分为剑桥学派和牛津学派。剑桥学派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中叶,它以剑桥大学为中心基地,主要代表人物是J.T.D.威斯顿。
2、牛津学派 的教义--凡是能说的都可以明确说出,已经变成教条。以劳动法为例,牛津学派认为劳动法是与 雇佣劳动 相关的全部 法律原则 和规则,大致和工业法相同。它规定的是 雇佣合同 和劳动或工业关系法律方面的问题。
3、牛津学派的教义--凡是能说的都可以明确说出,已经变成教条。以劳动法为例,牛津学派认为劳动法是与雇佣劳动相关的全部法律原则和规则,大致和工业法相同。它规定的是雇佣合同和劳动或工业关系法律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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